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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身兼人妻和媳婦兩個角色之後,真的沒有像夜市人生,天下父母心那樣做就沒事。
以為自己看過很多,加上我患有被害妄想症,
應該各種狀況都先設想過。
千想萬想都沒想到婆媳問題這麼快就來找我了!
雖然是嫁給日本人,但是婆婆是台灣人,
而且我超幸運,有三個婆婆,機率小到比中頭獎還小。
阿嬤,媽媽,阿姨=老婆婆,大婆婆,小婆婆。
自然而然我就成為家裡的“台灣媳婦”還真好用!
如果有人跟我說只要尊重夫家的人,事事隱忍就會變成好媳婦,
我就想一腳把他踹到下星期三。
有那麼簡單這世間就不會有這摸多驚世媳婦,醒世婆婆了啦~
奉勸即將要結婚,打算跟公婆住的女孩兒,
一定要有自己的家再打算結婚,
不要以為 公婆會把你當作自己的女兒一樣對待(傻子,那是結婚前隨便說說)
除了包容,尊重互相磨合,最重要的是要保持距離,以策安全。
有人說:婆=波之女(興風作浪之女),媳=息事寧人之女。
我是覺得有那麼一回事啦~只是輕重依個人不同,不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將近一年沒有橫躺過沙發看電視的我,深深體會,(除了回娘家“台灣”有大躺特躺)
還是要有自己的空間,自己的沙發,以及自己的遙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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