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為什麼所有的官方網站和區公所寫的文字都比文言文還要難懂,難道不能簡單列表告訴我們要準備什麼文件就好嗎?

一定有很多人像我一樣跑了很多趟台北駐日代表處和台灣的區公所,無非想趕快弄好國際結婚登記。

我2012年在東京登記結婚,台灣這邊遲遲都沒有登記和換發身分證也是因為太麻煩不想做就直接省略了。

可是今年我必須在台灣生小孩,小孩是日籍,如果我在台灣身分證配偶欄還是空白豈不是會讓人以為我未婚生子(這不是重點),

而是出生登記就會有麻煩了。所以我只好硬著頭皮去跑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我的經歷是先在日本登記結婚才在台灣補辦登記:

1. 先到日本的區役所,帶著你們夫妻的護照,雙方戶籍謄本,印章,每天都可以登記包含星期天。

登記結婚有個特殊地點,例如我在新宿區,登記的地方是在區役所旁邊一間小小的登記處,登記時間大約十分鐘可以完成。

2. 登記完畢會得到一張「受理證明書」,代表已經登記完成。

3. 如果短期間不會回台灣,請先帶著夫妻護照,受理證明書,雙方戶籍謄本正本(已經結婚登記的新的日本戶籍謄本),中文翻譯的日本戶籍謄本一份,到駐日代表處(位於白金台站)請代表處認證。代表處會先將台灣籍的護照後面蓋一個章,代表你已經要長期居留在日本,也就是不能夠用護照享受免稅了。

4. 接下來為了避免像我一樣白跑好幾趟,一定要將所有能準備的東西帶齊全: 如果不打算親自回台灣辦理補登記結婚,請在代表處請日籍配偶簽一份「聲明書」,這份聲明書主要是要將來在換發國民身分證時配偶欄要填寫的中文姓名,不過日籍人士多半都是漢字名字所以直接寫漢字就可以了,如果不是就必須取漢字的名字登記,因為台灣身分證上不能夠印外文。

5. 認證程序:需要認證的文件有:聲明書,中文譯本戶籍謄本,這兩種東西認證完後可以請代表處「函轉」到你在台灣所屬的區公所,如此一來你下次回台灣補辦的時候不需要配偶一同出席登記也沒有關係。中華民國政府是承認你們的婚姻的,只要換發身分證即可。

6. 如果要自己親自回台辦理,但是配偶不能前往,在駐日代表處時就要多寫一份「授權書」請代表處認證,將「授權書」「聲明書」「戶籍謄本中文譯本」三份文件認證後帶回台灣的區公所補辦登記。請記得要在一個月內在台灣登記完成不然文件全部無效。

由於我當初並不知道代表處已經幫我認證後主動函轉到台灣區公所,我在回台待產前又去了代表處認證授權書和聲明書和戶籍謄本,足足多花了我5400日幣,且還跑兩趟。

回台灣時才知道原來早就函轉登記了,不需要多花那5400日幣冤枉錢,因為每請代表處認證一張文件就要1800日幣相當貴。

因此我建議如果要換發駕照的人也一併連同結婚登記手續一起認證,因為認證不是馬上拿到,需要三個工作天,駕照認證就貴很多,要價4000日幣。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的網頁有做跟沒有是差不多的,即使爬文也得不到有用的資訊,建議多多爬部落格還有用一點。

還有在代表處影印很貴,所以最好自己先影印護照各兩張,照片也準備妥當以備不時之需,所有的文件最好自己要保留一份影本作為日後參考用。

為的都是不要白跑白排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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